什么是“以德治国”?什么是“依法治国”?两者是什么关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21:49:22
什么是“以德治国”?什么是“依法治国”?两者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以德治国”?什么是“依法治国”?两者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以德治国”?什么是“依法治国”?两者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以德治国”?什么是“依法治国”?两者是什么关系?
以德治国是儒家提出来的.儒家强调的是每个人要有道德,儒家先天的认为每个人都有“君子”“圣人
”一样的潜在品德,所以只要人们之间以礼相待,以诚相待,那么人与人的社会就会很和谐了.
“以德治国”,就是要求统治者要对臣子和人民有仁爱的心.用宽大的胸襟与自我道德做榜样,去感染
别人.臣子也是如此,要对君王服从,儒家强调“百事孝为先”,“在内是孝子,在外是忠臣”
可以说,儒家的“以德治国”,是一个把人人都看做是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识上来看的.比如罪犯,他们
在受惩罚时,是可以自我忏悔与修正的.法律对他们宽大处理,他们感恩,就做“好人”了.
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以德治国”,不仅不能治,反而使整个国家更混乱,儒家强调道德,却使整个
国家的道德更沦丧.
比如一个小偷偷了钱,原因结果是给老母亲看病,于是儒家同情心泛滥,不仅不惩罚小偷,还给小偷钱
看病.儒家心理想的是小偷会感恩,然后以后再也不偷了.而现实相反,因为有了这个先例,那么更多
的罪犯,都找到了合适的理由,于是当他们被抓时,也有一大堆的理由,来为自己辩护.这就搞得那些
被偷被抢的人,根本就没有受到保护,反而是罪犯利用人的同情心,一次又一次的得逞.
比如现在的乞丐,有多少人愿意去帮助他们,给他们钱?很少很少,大家都怕是假的.
现在很多骗子装扮成“异地落难”客,需要人们帮助,而人们也很冷漠.原因何在?人们不是无情,是
不敢用情,害怕受欺骗.所以现在的整个国家就是一场“信任危机”.投机取巧的人,不断的骗去人的
同情心,导致人人不敢相信,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得不到帮助.
所以儒家的“以德治国”,其实是在害国.
孔子当时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到了今天这个现代社会了,中国还是那句话“人心不古,世风日
下”.看来我们真该回去当原始人算了.
所以说,一个社会的变好,关键的原因,不是在于人没有道德,而是在于没有一个公平的法治手段去维
护.
对于那个“孝子小偷”,儒家只看见了小偷的可怜面,但是儒家忽视了“被偷者”,明明“被偷者”才
是受害人,却被儒家的“道德”眼光蒙蔽了.
“以德治国”实际上是儒家的“一厢情愿”.儒家的这一想法是由于单方面看问题,和没有认清自然界
的本质.
所以诸子百家里,墨家非儒,道家也批儒,兼具墨家与道家思想的法家更是制定出了不仅有思想作为指
导,还有一系列的章程作为管理国家的法律出台.法家提出了“依法治国”
法家认为,每个人都有其自然属性,自然属性就是人的生存本能,人在这种本能下,就触法利益的驱使
.也就是说人性是好利的.人生存在世的目的,都是为了图“利”.这个“利”并不完全是儒家所理解
的物质利益,他还包括人的精神利益.比如那些革命烈士,他们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救国,这就体现在
他们的利益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
所以法家眼中的“利”既有物质利益,也有精神利益.
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去做伤害别人的事.
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就回回到弱肉强食的时代,强力决定一切.
所以法家为了使国家内部和谐,就必须制定法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是人类社会有文明开始,
就逐步形成的,法律并不是法家创造的,法家只是提出了法律人人平等,依法治国的思想.)而且必须
万事皆依法,法家有3派,他们都认同依法治国,法律平等的对待原则,但是只有法家法治派,才是最具
有进步意义的.法家势制派,是强调君王的独尊,君王的至高无上,这种做法引来的就是独裁.
法家术制派,是强调君王玩权术,暗设很多特务机构,调查官员,使官员不敢贪污腐败.提倡背地告密
,这样就搞得官员人人自危,相互陷害,国家内部是明争暗斗,没有激起人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而是
激发了人的阴暗面.
只有法家法治派,遵从的是“依法治国”,任何事情讲究证据确凿.没有证据,即使这人有嫌疑,也不
能轻易去惩罚他.这就保证了君王不能用怀疑的态度,任意杀人,大臣也要拿明确的证据去举报有嫌疑
的人.避免了君王的横行无忌,和官员之间互相倾轧.任何事情,都有理有据的去执行.这也是秦国自
商鞅变法后,能强盛近150年,而且又能力一统六国的原因.
而秦国的灭亡,就在于秦始皇犯了唯一一个错误,用了韩非子的术制,提出了皇权高于法律,导致秦二
世肆无忌惮的改变法律,对自己的家族大肆屠杀,对功臣也是如此,对人民横征暴敛.这才导致了秦国
灭亡,而且连秦国的官员们都纷纷的愿意投降.
“依法治国”需要的就是“一视同仁”的执法态度,且不带有任何主观的情感,犯法就得伏法,没有任
何理由.犯法就是在伤害其他无辜者,即使罪犯有多么美妙的理由,也是通过伤害无辜者造成的,所以
罪犯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当今的中国还是儒家的“人治”,不是真正的“法治”.现在的法律是儒家的法律,是为当权者服务的
,他们的法律先天的失衡,导致的就是这个社会不是以公平竞争为原则,而是拉帮结派,靠关系社会和
钱规则在运作.
这样就造成了大部分的老百姓始终是生活在被压榨与被奴役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