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主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区别请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解释;两者中的“自治有什么区别”请直接明确给出两者的区别,请言简意赅,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3 20:00:24
基层民主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区别请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解释;两者中的“自治有什么区别”请直接明确给出两者的区别,请言简意赅,

基层民主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区别请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解释;两者中的“自治有什么区别”请直接明确给出两者的区别,请言简意赅,
基层民主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区别
请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解释;两者中的“自治有什么区别”
请直接明确给出两者的区别,请言简意赅,

基层民主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区别请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解释;两者中的“自治有什么区别”请直接明确给出两者的区别,请言简意赅,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其地位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政地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
  1、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内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而且对人口较少的民族的代表名额和比例分配将依法给予适当的照顾.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以及政府所属工作机构中,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的干部,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配备.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干部构成应当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于1/2或者更少的,一般应高于本民族人口比例.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1、民族立法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自治条例规定有关本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基本问题;单行条例规定有关本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某一方面的具体事项.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可以对国家法律和政策作出变通性规定.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变通执行权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标,如果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自治机关可以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3、财政经济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较大程度的财政经济自主权,并可以享受国家的照顾和优待.
  凡是依照国家规定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项目,由国务院按照优待民族自治地方的原则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立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
  4、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文化自主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的,可以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
  5、组织公安部队权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
  6、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
  基层民主制度
  基层民主制度,主要包括村民自治制度、城市居民自治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一种主要方式.建国以来,中国在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同时,也着手建立基层人民民主制度.先后制定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人民群众通过基层自治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直接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自治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群众自治,不带政权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带政权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特别自治,带政权性质)
  二、居民委员会依法治理的有关意见
  依法治理的主体——广大居民群众
  依法治理的关键——依法理顺关系
  依法治理的目标——增强“三力”,即凝聚力、号召力、影响力
  依法治理的保障——做到“三加强”,即加强领导、加强指导、加强督导
  三、村民委员会的地位
  (一)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的关系
  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民自治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3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导核心作用.
  (二)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
  关于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2.乡镇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3.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哪些要办、哪些不办,哪些先办、哪些后办,是这么办还是那么办,都应当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
  4.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关或者它的一条“腿”.因此,村民委员会不能代替政府行使职权,也不能包办政府事务.但是,由于公民有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管理的义务,因此,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责任协助政府开展工作,这也是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自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20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同时还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二)关于村民自治章程
  1.村民自治章程的产生.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规章,也是我国农村村民委员会中层次最高、结构最完整的规章,
  2.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从已有的实践经验来看,村民自治章程一般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村民自治的组织机构和原则.重点规定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职权和会议制度;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产生、职责、工作制度和下设工作机构;规定了村民小组的划分和村民小组长的职责;规定了村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村干部的行为规范.
  (2)经济管理.重点规定了劳动积累、土地管理、承包费的收取使用、生产服务、财务管理、村办企业管理办法.
  (3)社会秩序.重点规定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等.
  有些村民自治章程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还分别增加了若干内容,如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廉政、农村建房管理、户口管理、村民档案管理、科技和国防教育、村民教育等等.各地在制定和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时,都可以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增添更有针对性的条款.
  3.村民自治章程的作用.
  (1)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提供了保证.村民自治章程是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由村民群众结合本村实际制定的.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过程中,组织村民学习、研究党的各项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本身就使村民受到较为系统生动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经村民讨论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一般来说既能把政策、法律具体化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还能避免因有关法律法规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不易记忆、操作的问题,从而在村级这一层面上实现了国家大法、地方法规、村情的有机结合,使法律条文从本本上走进了千家万户,为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有效执行提供了保证.
  (2)规范了村级管理的基本制度,为提高村务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村民自治章程从制度上理顺了农村各方面的关系,规定了农村村级组织的各项制度,从而使村务民主管理进入了程序化的阶段.过去一些地方农村干部处理问题时,苦于村里没有依据和手段,碰到矛盾和纠纷往往是“一推二拖三不管”;有了村民自治章程,干部处理问题有了章法,广大村民心中也有了底数.
  (3)规范了干群关系,理顺了群众情绪.村民自治章程既约民,又约“官”,干部和群众在制度管理下都是管理者,又都是被管理者,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机制,农村社会大量矛盾得以化解,干群关系不断融洽.
  4.积极普及村民自治章程.村民自治章程是村民委员会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要积极推进村民自治,搞好村民委员会建设,就必须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基本法律、地方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包括:在全国的层面上要制定、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级民主制度建设、村务公开等方面的程序性、技术性的行政规章.在省这一层面上,要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及专门的涉及各个民主环节的程序性法规、行政规章.在县级层面上,重点是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方案、村民代表会议规则和乡镇政府指导村民委员会规则的具体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在乡镇这一层面,要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县(市)有关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具体方案、村民代表会议规则、村务公开和乡镇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具体方案、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村这一层面上,要建立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体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村民自治活动的规章制度.在整个村民委员会民主法制建设的体系中,村民自治章程处于基础性地位,它是村民自治制度化的标志.因为,所有的村民自治制度都要在村内落实,也只有在村干部与村民的行为中落实了各种规范制度,国家的村民自治制度才算植根于农村大地.
  我们虽然有了贯彻实施村民自治十年的实践基础,但从目前来看,农村村民委员会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只能算是刚刚起步,村民自治章程的普及程度还很低,有许多地方还没有正规的村民自治章程,因此,今后在村民委员会建设和村民自治实践活动中,要按照十五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把大力推广、全面普及村民自治章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凡有条件的村,都要尽快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使村内全面形成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使村民自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关于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章程的关系
  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同属于一种范畴,都是适用于村中各项事务管理的准则.但不能把村民自治章程等同于村规民约.较之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有许多不同之处.
  1.村民自治章程的内容比村规民约更广泛.村规民约主要是从纪律、道德规范方面对村民提出要求,而村民自治章程内容十分广泛,基本包括了村民自治和村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凡涉及村民要执行的政策,要遵守的法规,要完成的任务,要统一规范的村中事务等等,村民自治章程都有明确的条文.村民自治章程这方面的特点,使它能够促进村务管理的协调进行,不至于出现顾此失彼、相互矛盾的现象.
  2.村民自治章程在制度规定上比村规民约具体.村规民约一般只讲“几要”、“几不准”,多属于正面提倡;而村民自治章程将村民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违反了怎么办,都规定得明明白白.就是村民自己违反了章程,都可以从章程中找到处理意见.
  3.村民自治章程的结构形式比村规民约要完整规范.村规民约一般只有几条,而村民自治章程完全按正规章程书写,采用的是“章”、“节”、“条”三级结构形式,给人一种严肃、正规之感.
  4.村民自治章程的可操作性比村规民约要强.由于村民自治章程比村规民约广泛、具体,而且又是针对本村实际制定的,因此,它比村规民约更有针对性、更实用、更便于操作.
  5.村民自治章程的权威性比村规民约大.村规民约由于条文有限,文字表达上只要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就行,不需要核对许多法律条文.而村民自治章程由于量大面广,表述严谨,在制定过程中必须把有关农村、农民的所有法律、法规、政策,都拿出来学习讨论,并变成章程中的条款,因此,其权威性、合理性大大超过了村规民约.
  总之,村民自治章程是关于村民自治各种制度的系统化、规范化.它既不同于一般的规章制度,不同于一般某个单项制度,也不同于一般村规民约,它是目前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比较规范、比较全面和权威的规章.普及村民自治章程,将为农村村务规范化管理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基层民主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区别请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解释;两者中的“自治有什么区别”请直接明确给出两者的区别,请言简意赅, 基层民主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基层民主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主水平低怎么办 基层民主就是要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对不?基层民主就是要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这句话哪里错了,怎么改,为什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包括?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C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这是一个多选题,因对答案不是很肯定.所以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包括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B多党制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党章规定,我们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什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 为什么说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中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 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是逐渐形成?还是已经形成了呢? 在我国城镇中,实行基层民主自治的机构是什么 我国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基层民主形式是 我国基层民主实践的政治意义主要有哪些 运用政治生活的知识,说明“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的必要性 谢谢你的回答.可是百度在解释基层民主的范围时只讲到了村民自治和居民自治,并没有提到其他方面? 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内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什么意思 请就基层民主建设提出两条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