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理解一个字求大神帮助一个《道》你能理解多少呢?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3 0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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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给理解一个字求大神帮助
一个《道》你能理解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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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中的"道"的意义 古人把老子的“道”解释为“事物的当然之理”. 从造字來讲 “道”字包含了“行走”以及“首”的意思. 首,代表的是最崇高、最原始、根源的意思.故道為天地万物最原始的面貌,阴阳五行八卦六十四卦的根源,是“天地之始”“万物之母”(《道德经》語). 行走,代表的是“天行健”,循环不已,终而复始. 以易理而言,它就是无极(或称为太极阴阳的本体、原始面貌). “道”的现代汉语涵义为:道路;水流通行的路径;泛指各种通路;行程、路程;辈分、行辈;方法、途径;技艺、技术;宇宙万物的本源、本体;事理、规律;政治主张或思想体系;道德、道义等(汉语大词典).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辞源) 老子所说的“道”,不是一个清晰单纯的概念,而是一个集合式的簇概念. 第一、“道”是指宇宙万物的本原,本体,其特点是“自然”. 老子说:有一种东西浑然而成,它先于天地而生.无拘无束啊!长大无边啊!独自存在而永恒不变,它可看作是天地万物的母亲.我不知道它的名子叫什么,用文字记述它叫做“道”(只能把它记作“道”).我免强为它起个名子叫做“大” ,广大无边可称为运行不止,运行不止可称为遥远,遥远可称为返回它的本原.道大,天大,地大,君王(人)也大.国家(宇宙)中有此四大,而君王(人)只是处于其中之一的呵.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效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有物昆成,先天地生.萧呵!蓼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道大,天大,地大,王(人)亦大.国中有四大,而王(人)居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在《道德经》二十一章说:道这个东西,恍恍惚惚似虚若有.模糊不清啊!隐约不明啊!其中有形象啊!隐约不明啊!模糊不清啊!其中有实物啊!幽深啊!暗远啊!其中有“精”(事物的本质)啊!这“精”(事物的本质)很真切,其中包含有可以得到验证的内容.从现今上朔到远古,它的名子不能废去,而是遵循着万物的萌生(发端).我凭什么知道万物发端的状态呢?就是根据“道”.(《老子》二十一章“.道之物,唯望唯惚.惚呵!望呵!中有象呵!望呵!惚呵!中有物呵!幽呵!冥呵!中有清呵!其清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顺众父.吾何以知众父之然?以此.) 第二、“道”是“无名”和“有名”这一对矛盾构成的统一体的一种真实的存在,具有存在实体和其法象(法相)两方面的意义. 客观自然的存在记为:“存在”,如果没有人去认知,就不会知道它的意义和价值,虽然客观上它有意义、有价值. 基于人们对观察对象“存在”的认知以及在认知基础上的领悟,于是在人们的头脑中(人脑的思维)就有了“认知的存在”,但这个“认知的存在”,除了与“存在”相关以外,还与认知者相关,并且与认知者的相关是“优先”性的(受观察者所处的位置、观点、经验、主观愿望的影响,优先于被观察的“存在”的影响).所以,对比客观的“存在”,“认知的存在”出现“失真”是必然的. 一方面,“认知的存在”永远都不会全等于“存在”,另一方面,不同认知个体的“认知的存在”之间也不全等. 又由于“认知的存在”与认知者“优先” 相关,东、西方文化在“形而下与形而上”,“感性与理性”,“知识层面与知性层面”等等方面的观点、经验以及出发点不尽相同,则东、西方的“认知的存在”也就有了差异. 不同的认知个体之间要交流,“文化”要“传递”,于是就有了“表述的存在”,而这个“表述存在”与表述者就处于更加“优先”相关的地位,则由表述者(主观或客观地)引入的“失真”就更多;再加上语言、概念方面总是处于相对匮乏的状况,还会有一些“言不能尽意”的以及“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 因此,这个“表述的存在”既不全等于“认知的存在”,也不全等于“存在”,而且不同表述者的“表述的存在”之间更不全等. 况且,存在着的宇宙万物处在绝对的运动变化之中,其形态及现象(相)具有多样性,任何感官所把握的都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而且只是在观察与感觉的那一时刻的. 所以老子指出:“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因此,对“道”的认识只能从“无名”和“有名”两个方面去进行,“故恒无欲也,以观其眇;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即:经常从无目的、无拘束、无局限的状态,以便观察“道”无名无形的微妙;经常从有目的、有拘束、有局限的状态,以便观察“道”有名有形的端倪.(《道德经》一章). “湛呵!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即:“(道)幽隐的很啊!似乎还有它的存在.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产生的,在存在万物的法象缔结之前就有它了.(《道德经》四章)” 第三、具有天地万物生存、发展、变化、运动的自然规律、及法则的意义. 在春秋时期,“道”作为哲学范畴,已经具有规律和法则的意义.老子认为:事物向对立面转化是道运动的体现,从弱小向强大发展是道发挥作用的方式(“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下的万物由不存在(无),发展到存在(有),由弱小而变强盛(壮),达到顶点后再走向反面(反),终至灭亡(无),如此循环往复、周行而不殆.(《道德经》四十一章) “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之始,是谓道纪.”即:把握现今的“道”(规律),用它来驾驭现存的事物,用它来了解远古的起源,这就叫做“道”的规律.(《道德经》十四章) 第四,道具有人生准则、规范的意义.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道德经》六十八章)这里的“人之道”,即人生的准则或规范. 老子在《道德经》三十二章指出:“道恒无名.朴虽小,而天下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这里的“道”就具有人生的准则或规范的意义. 总之,《道德经》中的“道”,其哲学内涵相当丰富,有时指万物的本原,有时指存在的万事万物及其法象,有时指宇宙的根本规律,有时又指人生的准则、规范,在具体章节中其含义并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