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是怎样产生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10 22:57:51
规则是怎样产生的

规则是怎样产生的
规则是怎样产生的

规则是怎样产生的
规则: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普遍性)\x0d  规则可以是由书面形式规定的成文条例;也可以是约定俗成,流传下来的不成文规定.\x0d  而更多的时候,规则是因为得到每个社会公民承认和遵守而存在的.\x0d  规则,是以一种可持续可预测的方式运用信息的系统性决策程序.\x0d  规则是多种多样的,规则使我们的生活社会更有条理.\x0d  在这么一个发展迅速,风云多变的现代社会,很多规则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人是离不开规则的!.\x0d  但还是有规则是基本的:遵纪守法,优胜劣汰,引导竞争,多边对话,多劳多得等等,都是现在社会比较稳定的基础规则.\x0d  但也有在变化的:\x0d  从建立小康社会到建设和谐社会,从快速发展到可持续发展等等,这些都是随着时代和文明的进步而对规则的更进.\x0d  事实上,规则乃是我们所掌握的一种手段,用以应对我们对特定行动之结果的无知;再者,我们赋予这些规则的重要性,不仅是以它们致力于防阻的那些可能会产生的危害的量为判断基础的,而且也是以(在规则被无视的情况下)危害产生的可能性程度为判断基础的.这两个事实表明,只有当这些规则得到长期遵循的时候,它们的作用才会得到发挥.据此我们可以说,行为规则要有助于一种秩序的型构,必须满足下述两个条件:第一,个人遵守这些规则;第二,个人运用这些规则去实现他们自己的目的,而这些个人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则是那些确立这些规则或有权修正这些规则的人所不知道的.正如法律领域中所发生的情形那样,如果权力机构刻意制定了某些行为规则,那么只有当这些规则成为个人计划的依据的时候,它们才会发挥它们的作用.因此,那种经由实施行为规则来维续一种自生自发秩序的做法,必须始终以长远的结果为目标;毋庸置疑,这种行为规则与那些为已知己特定目的服务的组织规则构成了鲜明的对照,因为这样的组织规则从根本上讲必定是以可预见的短期结果为目标的.更有进者,上述两种规则之间的区别还导致了行政官员与法官或法律制定者在视域之间的明显区别:行政官员所关注的必定是特定且已知的结果,而法官或法律制定者所关注的则应当是对一种抽象秩序的维护,而不论特定且可预见的结果为何.集中关注特定的结果,必定会导致短视,因为只有在短期内,特定结果才是可预见的;此外,对特定结果的关注,还会导致特定利益群体之间或特定利益之间的冲突,而这种冲突也惟有通过一个权力机构的裁决(即支持一方或另一方的裁决)才能够得到解决.因此,倾力关注可见的短期结果,会一步一步地把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可操纵的组织.与此同理,如果我们只埋头于即时性的直接结果,那么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牺牲的就肯定是自由.因此,一个由“法律支配”的社会(nomocratic society),必须把强制完全用来实施那些有助益于一种长远秩序的规则.\x0d  我们的观点认为:第一,社会生活中存在着这样一种结构,它所具有的可探知的组成部分并没有被人们理解成有意识的构造之物,甚或它们本身也没有呈现出可辨识的设计方案,而且就是在这种结构之中,我们也不知道有些特定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因此,与那种刻意建构的组织相比较,上述那种结构应当是我们成功追求自己目的的一种更有效的基础.第二,有关任何人都不知道变化的原因(因为这些变化所记载的事实,从整体上来说乃是任何人都不知道的)这种现象,对我们来说也是极为有利的.显而易见,我们的上述观点乃是与17世纪以降一直支配着欧洲思想的建构论唯理主义 (constructivist rationalism)观念完全相相悖的,因此,也惟有伴随着进化论理性主义或批判理性主义(evolutionary or critical rationalism)的传播,上述观点才会得到普遍的接受,因为进化论理性主义或批判理性主义不仅意识到了理性所具有的力量,而且也意识到了理性所具有的限度,更是认识到了这种理性本身也是社会进化的一个产物.但是另一方面,人们对那种符合建构论唯理主义者之标准的简单明确之秩序的诉求,却必定会把那种更具包容性的秩序摧毁掉,因为这种秩序远不是我们的刻意建构能力所能及者.自由意味着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把自己的命运托付给了我们无力控制的种种力量,而这似乎是那些建构论者所不能容忍的,因为他们相信人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就好像文明和理性本身都是人的造物似的.\x0d  规则是个好东西\x0d  看奥运比赛,让人感到规则的魅力.这个大规则竞技场,之所以能掀起一阵阵欢腾的巨浪,在于规则.奥运文化之所以传遍世界,就是规则的魅力.不分贵贱,只讲规则.规则就是要打破一切权力定势和暗箱操作,运动员和裁判员都置于观众的眼睛之下,决不会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权力游戏.\x0d  人们常常抱怨现实缺乏规则,实际上规则是有的,但都没有奥运赛场上那么坚决.我认识一个单位的财务科长,几个人在一起开玩笑,“奇怪”这位财务科长任职二十多年为什么不贪污,实际这是对贪污腐败的讽刺.这位财务科长说,你们不懂财务规则,当官可以贪,财会人员绝对不能贪,“伸手必被捉”这话对财会人员是绝对真理.一分钱都在账上,一分钱都有来龙去脉,财会人员想贪不敢贪,贪得一时,躲不过彼时,纸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尸,早晚逃不掉.因为规则把他定死了.当官的不管钱不管账,但他可以吃豆腐报肉账,暗箱操作吃回扣.有些贪官一曝光,大家惊得目瞪口呆,他咋那么无法无天?原来,一个财会人员管钱却在规则之内,而官员不管钱却在规则之外.\x0d  坐市内公交车,一上车就看到一个票箱,乘客直接往里面投币.票箱上有一行字:司机接触票款视为贪污!如果没有这行字,就没有人警惕,每一个乘客一上车就见到这行字,必然警惕司机的一举一动,这样,司机就被这行字“规则”得手脚不敢乱动.这么不尊重人,这不是对司机的污辱吗?但这是为了规则,确保公款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