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帮 > 国家司法考试 > 教育资讯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基础:新国家的承认的内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6 16:50:01 国家司法考试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基础:新国家的承认的内容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基础:新国家的承认的内容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司法考试一次通关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对新国家的承认是既存国家对新国家出现这一事实的单方面宣告和认定。这种承认本身并不是新国家成为国际法主体的条件。正式的承认一经作出,将带来一定的法律效果。
  新国家产生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①独立,指殖民地独立而建立起自己的新国家。②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合并为新国家。③分立,一国分解为两个或几个新国家,原来的国家不复存在。④分离,一国的一部分从该国分离出去而成立一个新国家,母国仍然存在。
  对新国家承认的法律效果主要有:①为双方建立正式外交及领事关系及发展全面正常国家关系奠定基础;②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的条约或协定;③承认国尊重新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享有的一切权利,特别包括尊重其法律法令的效力及其行政和司法管辖的有效性,承认新国家及其财产享有的管辖豁免权。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