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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政法干警《文化综合》:马哲知识点(二)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5 10:53:51 政法干警考试
2016政法干警《文化综合》:马哲知识点(二)
2016政法干警《文化综合》:马哲知识点(二)政法干警考试

一、物质及其存在形式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及其意义

1.列宁的"物质"定义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统一性的最高抽象,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

2.列宁物质定义的重大意义

①坚持了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划清了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二元论的界限。

②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划清了可知论同不可知论的界限。

③对物质世界的多样性统一作了最高的哲学概括,具有深刻的辩证性质。划清了辩证法同形而上学在物质观上的界限。

④把人类实践纳入客观实在,划清了辩证唯物主义即实践唯物主义同旧唯物主义的界限。

(二)物质与运动,运动与静止,物质运动与时间、空间

1.辩证唯物主义的运动观

(1)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

设想有不运动的物质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特征。

设想有离开物质的运动是唯心主义的观点。

(2)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3)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原理

①运动是物质的存在形式,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物质的具体形态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②辩证唯物主义在运动和静止的关系问题上反对两种极端的片面性观点:

一种是形而上学不变论。否认绝对运动,把相对静止绝对化。

另一种是相对主义诡辩论。借口绝对运动,否认相对静止。

③相对静止的积极意义:

相对的静止并不是消极保守,而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④马克思主义关于运动和静止辩证关系原理的实践意义

它要求我们用运动、变化、发展的观点处理问题,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4)物质运动形式多样性原理

①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相互区别,抹煞其间的区别会导致机械论、还原论或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错误观点。

②各种运动形式之间相互联系,源自对热力学第二定律错误推论的"宇宙热寂说"是否认了不同运动形式的联系的一种谬论。

2.辩证唯物主义的时空观

(1)时空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

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标识着物质运动的不可逆性。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标识着物质运动的广延性。

(2)时空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时空客观实在性的不变性和具体特性的可变性

时空的绝对性是指时空作为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它的客观实在性是不变的。

时空的相对性是指①人们的时空观念是可变的(有主观性)。②时空的具体特性是可变的(随物质运动特性的变化而变化)。

爱因斯坦的狭义相对论、非欧几何学和广义相对论揭示了时空特性随物质形态的不同而不同,随物质质量密度的变化而变化。证明了辩证唯物主义时空观的正确性。

二、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

(一)实践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物质观和实践观是统一的。

1.实践的本质

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对像性活动。

(1)实践的一般本质(区别于意识)--实践具有物质的性质、形式和直接现实性。

(2)实践的特殊本质(区别于自然物质形态运动和动物本能活动)--具有目的性和主体性。

2.实践的基本特征

(1)客观现实性。(同实践的一般本质)

(2)自觉能动性。(同实践的特殊本质)

(3)社会历史性。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社会活动。受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

(二)实践的基本形式

1.实践的基本形式

(1)物质生产实践。(2)社会关系实践。(3)科学实验。

2.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实践在人类生活的地位)

(1)动物消极适应自然,人利用工具积极改造自然。实践把人类与动物区别开来。

(2)实践使人成为"社会存在物"。"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和"能动的自然存在物"。

(3)实践是人类的特殊生命形式。人在实践过程中成为一种自我创造的主体性存在。

(三)实践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

1、主体、客体、中介

①主体是指从事着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

②客体是指主体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一切对像。

③中介就是指连结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工具、手段及运用方法。

2、主体的特点和结构

作为实践和认识活动者的主体,是实践活动中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

(1)主体的能力结构(人的本质力量)

①人的自然力②人的智力:知识和经验③人的情感和意志力。

(2)主体的社会结构

①个人主体②集团主体③社会主体④人类主体。

3、客体的特点和形式

(1)从客体和客观的区别与联系中把握客体

客体是进人主体活动范围的客观事物。

(2)从形式上把握客体--客体的基本类型

①自然形式的客体--自然存在物和人工创造物

②社会形式的客体--人的实践活动形成(实践对像化)的社会关系

③精神形式的客体--以物为载体的精神价值

4.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

(1)限定和超越的关系

限定和超越的关系是实践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具有物质性,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质性,它体现了目的与手段、创造者与被创造者、能动者与受动者之间的关系。

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

(2)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

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双向对像化"实现的。这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实质内容。

①主体客体化指人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本质力量转化为对像物,即主体对像化。

②客体主体化指客体从客观对像的存在形式转化为主体生命结构的因素或主体本质力量的因素,客体失去对像化的形式,变成主体的一部分,即客体非对像化。

③"双向对像化"的理论意义

主体客体化造成人的活动成果的体外积累,形成了人类积累、继承和发展自己本质力量的特殊方式--社会遗传方式。

客体主体化则是人占有、吸收对像(包括前人的活动成果)的文化继承方式,以不断丰富发展人的本质力量。

(四)人对物质世界实践把握的主要环节

实践目的的确立;实践手段的实施;实践结果的出现和检验(反馈)。人类实践活动正是通过目的、手段和结果的相互作用而自我运动、自我发展的客观过程。

(五)自在世界与人类世界的关系

(1)自在世界又称天然自然。

(2)人类世界又称属人世界,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

【政法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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