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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转业士官安置政策问答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3/29 19:12:15 军转干考试
江苏南京转业士官安置政策问答
江苏南京转业士官安置政策问答军转干考试
南京转业士官安置问题:
  我是2002入伍当兵的,今年第12年选择转业的士官,回到原籍所在地南京,当时走的时候有安置卡,现在我们的安置政策是什么样的?12年的转业士官和2年的义务兵安置政策一样吗?现在是市民政局还是区民政局安置?有无事业单位编制的岗位?是否需要考试?
  南京市民政局网络发言人
  你好:
  南京市民政安置部门感谢您为国防事业作出的贡献。
  1、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具体规定,每年度由国家、解放军总部,省、市、区(县)级人民政府逐级制定下达文件通知进行规范。目前,今年度的江苏省、南京市及各区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文件通知尚未出台。请您关注各级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发布及您户口所在地政府安置部门的政策宣传。
  2、关于12年的转业士官和2年义务兵安置政策是否一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608号令《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八条: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烈士子女的。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执行)入伍时的相关安置规定。
  3、安置主体问题。《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条: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因此,各区人民政府是安置本辖区退役士兵的主体。
  4、关于有无事业单位编制的岗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十三条: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条例》对安置到事业单位是否有事业编制没有硬性规定,用人单位只要非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安置都是合法的。
  5、是否需要考试。请关注今年度您户口所在地政府安置部门的具体规定。军转干考试